常建〔2009〕134号
各工程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各经济板块建管部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市政工程协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外地建筑业企业的管理,维护常熟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局修订了《常熟市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200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熟市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2009)版》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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