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我处《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常建管〔2018〕4号)要求,为加强建筑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主体行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我处于今年二季度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双随机”督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概况
本期巡查工作结合2018年上半年度常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2018年度上半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一并开展,主要对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责情况、现场人员调换和变更手续、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制审批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选施工方案审核情况、工地例会开展情况、监理日记和月报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着重检查,共检查项目81项次,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66份。
二、处理情况
1、由苏州市天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2013B-020地块商业和住宅用房项目,4月25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较多(1名专监、3名监理员不在岗)。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
2、由苏州和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常熟港华置业2015B-029地块住宅用房(三期)12#、13#、14#楼、三期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4月27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较多(1名专监、2名监理员不在岗)。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
3、由苏州虞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紫宸名筑1-3#、5-12#、地下室和地下人防工程,4月26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专监、2名监理员不在场),5月22日再次检查时仍发现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2名专监、2名监理员不在场),其中1名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未做人员变更手续。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并通报批评。
4、由苏州虞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建常熟市2017B-019地块住宅用房项目(1#-3#、5#-13#、K1#-K3#、地库及人防)工程,4月23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2名专监、3名监理员不在场),限期整改报告回复后,5月28日再次检查时仍发现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专监、2名监理员不在场),并未做出人员变更手续。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并通报批评。
5、由苏州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平谦(常熟)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改造标准厂房及新建辅房用房项目,6月8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2名专监、2名监理员不在岗),监理日志未及时记录。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并通报批评。
6、由江苏英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帝宝新城10#、11#、12#、13#、15#楼,配电间一,门卫一,燃气调压站,地下车库A区工程,6月26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总监、2名专监不在岗),其中3名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未做变更手续;监理规划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缺少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监理细则,监理日志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告诫约谈,并通报批评。
7、由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熟支塘2017B-014地块工程项目,5月21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总监、2名专监、4名监理员不在场),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总监未做变更手续,监理机构未履行督促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的职责,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并缺少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6月5日再次检查时发现现场1名监理员缺岗,总监变更手续未完成。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
8、由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常熟2016A-013地块项目7#-11#、2、3#配电间及车库B区工程,4月25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专监、3名监理员不在场),人员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监理规划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缺少装配式驻场监理细则,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该项目整改报告已按期回复,我处于5月10日、6月28日再次检查时仍发现现场监理人员缺岗。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
9、由苏州虞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熟市2017B-003地块住宅工程(1#-3#、5#-12#、15#、14#配电房及开闭所、16#配电房、17#水泵房、18#垃圾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工程,4月24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总监、2名专监、4名监理员不在场),监理日志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不规范,整改报告未按期回复,5月14日再次检查时仍发现现场监理人员缺岗严重(1名总监、2名专监、4名监理员不在场)。对该监理公司及监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移交城建监察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1、加强对监理项目现场资料的检查,督促监理企业正确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公示栏、监理工作流程等要上墙;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制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齐全;监理日志应及时每天记录,有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有问题的处理和闭合记录等。
2、继续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责情况的检查,对现场监理人员两次整改仍不到岗,将移交城建监察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现场监理人员缺岗情况将登记记录,在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时,按照《2018年常熟市监理企业综合考评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处理。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