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处各科室、安监站: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促进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五、组织机构
建管处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建管处主任担任组长,建管处副主任、安监站站长、副站长担任副组长,处、站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综合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512-52884780。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应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六、主要活动安排
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对2018年常熟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发动广大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响应,提前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布置落实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各类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安全生产月的顺利开展起好头。
2、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企业在公司、项目部重要位置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建筑工地围墙张贴各类公益广告,在建筑物外立面、工地主要出入口、职工生活区等醒目部位悬挂各类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营造“人人关注 人人参与”安全生产局面,烘托安全月活动氛围。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黑板报联展和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以黑板报、摄影作品为载体,通过艺术手段,生动反映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效,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安全生产知识的传播。通过评比选出优秀作品,在线下线上进行展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
4、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的绿色护考行动,制定绿色护考方案,落实绿色护考工作措施,提前将有关绿色护考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公司、每个项目部。成立绿色护考巡查小组,中高考期间开展巡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针对任何可能影响考生正常休息、考试的建筑工地突发事件,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予以消除。
5、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广场咨询活动,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期间,按照统一部署,在指定地点设置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解答有关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热点问题,广场咨询活动中展览优秀黑板报作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6、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对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乡镇安置房工程、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等的安全检查指导,确保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同步推进。
7、针对即将到来的台风汛期天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责任,全面细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切实有效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8、精心挑选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观摩活动,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交流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激励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9、联合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帮助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深入了解应急救护知识,增强人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提升整个建筑行业应急救援能力。
10、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应急演练,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贯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使职工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扑灭火灾的技能,提高建筑工地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七、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2、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业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企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面,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建筑施工全员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
3、强化安全措施。面对即将到来的夏季高温和台风汛期天气,各企业要提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建筑务工人员体检,结合“六防、委外作业”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4、健全工作机制。各企业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同时强化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及时分析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同时强化资料报送,6月8日和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安监站综合科(黄河路219-1号413室)。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