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督促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决定自6月起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间
全市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见附件1,近年来有质量安全投诉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作为重点进行考核。检查时间按附件1,各企业于每月20日之前将材料送至建管处415室。
二、检查要点
(一)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要点
详见附件2《常熟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要点》,主要对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企业及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要点
企业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设备和设施管理情况、企业市场行为情况及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附录A。
三、工作要求
企业应积极对照检查要点,对各自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
对发现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提交材料的企业将评价为差。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