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76号)有关规定,我处决定于近期开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交证书》换发新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根据2016、2017年度我市建筑业企业综合考评情况,我处将对连续两年综合考评被评为A等级,且连续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换发《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交证书》。
2、对持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交证书》且仍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持原有证书到我处建管科办理换证手续。
3、对持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交证书》但不再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须缴还《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交证书》,并办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核定、缴纳或担保手续。
请具体符合免交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接通知后,于5月12日前到我处建管科(黄河路219-1号405室)办理证书换证或证书缴还手续。联系电话:52882544,逾期不再受理。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