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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预防民工工资纠纷矛盾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我处根据《苏州…

通知公告 2017-09-30 阅读 2,088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预防民工工资纠纷矛盾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我处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7〕1号)及《关于转发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住建[2017]253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以抽查形象进度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为主,共检查项目16只,其中本市施工企业承建项目4只,外地施工单位承建项目12只。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对每个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现场网络考勤系统、考勤通道设置情况;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施工总承包企业都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取得一定实效。一是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大多数项目部能够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布置施工场地,将现场作业区封闭,配设考勤机并与系统相连,设置专门考勤通道,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信息卡,作业人员通过刷卡考勤进出施工作业区。二是管理设施得到提升。部分项目部在原有的考勤系统的基础上增设各项辅助设备,运用人脸识别、通道闸机、摄像实时监控等设施完善和规范实名制考勤管理。三是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各企业在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和项目部自身特点,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加设备投入、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强化考核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持卡考勤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现场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但检查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现场实名制管理流于形式。部分施工企业对落实民工工资实名制不够重视,对上级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建项目现场未设置专门的考勤通道或未进行有效封闭,考勤机设置较为随意,甚至放置在施工现场办公室内,人员考勤形同虚设。
    2、现场持卡考勤率有待提高。部分企业、项目部对作业人员持卡考勤工作不够重视,未落实专人负责监督管理,部分作业人员还未办理信息卡。有的项目部未将信息卡发放至作业人员,存在代考勤的情况。
    3、考勤信息未及时上传和处理。个别项目现场无可用网络,现场考勤机与实名制管理系统无法得到有效连接,考勤信息无法得到实时上传。部分项目部未设置劳资员,项目在实行实名制考勤后,没有专门人员对考勤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和使用,不能起到实名制管理的预期目的。
    4、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管理不严。部分总承包企业未督促专业分包企业开展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苏州住建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苏住建建〔2017〕13号)文件精神,规范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我处将把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1、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和做好建筑工人信息化管理工作。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17]274号)要求,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专用帐户的建立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开展。项目部按规定要求配置劳资员,并明确工作制度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建筑工人实名登记、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工作,确保信息化管理取得实效。
    2、完善“建筑工人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会同软件开发单位积极探索新的技术手段,逐步推行人脸识别、道闸考勤系统等新型考勤系统,完善和规范实名制考勤管理,真正做到用工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
    3、加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检查力度,通过联合检查、日常巡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同时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拖欠问题的有效举措,常抓不懈。
    4、适时组织业务培训。我处将根据企业需求,在10月初适时组织培训,一是解读、宣贯上级政策及文件,二是组织实名制系统操作培训。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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