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2008-08-18 阅读 3,001 常建协[2008]21号 各会员单位: 以下单位一年来未按协会章程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根据《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 第十二条规定,视作自动退会,名单如下: 1、常熟市龙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常熟市金鹰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上一篇:关于启用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增补沈俊元等三同志为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的通知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