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春节过后,各建筑工地将陆续恢复施工,为切实加强春节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保持复工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态势和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有效,根据《2019年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住建[2019]14号)和《2019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苏住建质〔2019〕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86号)、《关于开展常熟市冬季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春节节后复工、扬尘专项整治暨冬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15日至3月1日,企业按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和扬尘管控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3月4日至3月22日,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进行监督抽查。
二、整治范围
监管范围内的本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整治内容和重点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节后复工程序,严控复工条件,工程复工前结合以下重点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暨 “一必须五到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程项目正式复工前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定期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2、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交底、实施、工序验收等过程管控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吊装、临建设施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临边洞口等部位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开工安全交底和危险源告知等情况;四是春节后项目部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等;五是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恶劣天气时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积极采取有效防冻、防滑等措施情况;六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七是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高层消防水源水管和消火栓设置、阻燃性能安全网使用、燃烧性能等级达标活动板房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八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手续办理、动火作业现场防火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民工生活区用电管理等情况。
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包括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制、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制定落实扬尘防治方案、施工封闭围挡设置、裸土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和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有效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工程喷淋洒水抑尘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节后工程复工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照“一必须五到位”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项目总监签署复工令,方可复(开)工,未组织复工安全检查或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坚决不予同意复工。
2、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四不开工”规定(未安装配备在线空气监测和视频监控及喷淋洒水抑尘设备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和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切实形成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3、各单位应将《2019年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备案表》、《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检查表》于3月1日前报送至我站综合科(黄河路219-1号413室)。我站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复工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