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安全监督
通知公告
简讯报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监督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常熟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扬尘管理,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2018年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住建[2018]25号)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常熟市消防工作意见》(常政办发〔2018〕1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地扬尘管控要求的通知》(常建工扬尘办〔2018〕1号)和近期上级有关火灾防控、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市范围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编制情况;临建设施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手续办理及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以及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使用情况;易燃易爆材料存放、保管、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火灾救援演练情况等。
    2、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六个到位”(监控到位、图牌公示;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喷淋抑尘、环境有序;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规范用油、洒水降尘)、“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执行情况等。
    三、整治时间
    1、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1月23日前书面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2、第二阶段为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督查阶段,11月26日后市安监站将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督查。
    四、整治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安监站综合科(黄河路219-1号413室,联系电话52884780)。对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或督查时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扬尘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工程,我站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10月09日

 

附件下载:
附表1:建筑工程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doc
附表2:建筑施工防火检查用表.doc
附表3: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