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6 号)等文件及苏州市政府“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现就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高温酷暑、强降雨、台风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增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夏季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早部署、早准备、勤检查。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分析夏季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全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扎实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夏季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预报变化,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减轻劳动强度。二要改善工人作业和生活环境,确保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临设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三要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加强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严格管控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及储存等环节,保证食品安全。四要加强作业人员夏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增强作业人员预防中暑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一要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监护程序。二是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搭设,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消防通道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应配置到位。三是工人宿舍应设置有效的限流装置,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四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增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救灾能力。
(三)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对照《汛期及夏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帐,积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隐患的复查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按照“五落实”( 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整改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夏季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提前落实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防台风、防暴雨、防火、防中暑、防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传送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职,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妥善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