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2号)和常熟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建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8]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细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市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
二、强化现场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认真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施工作业现场防灾保护工作,重点是基坑支护、脚手架、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及各项临时设施等受汛期因素影响较大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雷雨大风天气施工安全管理,外脚手架、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施工现场的道路、机械设备基础、脚手架基础、深基坑工程等部位要合理布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地,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现场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有效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加强基坑的变形观测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一旦发现变形超报警值及防汛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脚手架和临时设施管理。加强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四周排水、连墙件、剪刀撑、悬挑钢梁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脚手架架体稳定。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仓库、围墙及生活区宿舍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加固和检查,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
(三)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设施、缆风绳等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保证设备设施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
三、加强值班值守,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准备工作,配备足够防汛物资和设备,有条件的可组织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从细节处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必须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建筑施工作业。若出现汛期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