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39号)和《关于印发<常熟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住建[2018]115号)文件精神,我站决定在5月份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涉及危大工程施工、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置集体宿舍的工程项目。
三、检查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情况;施工单位配备安全总监,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工作措施,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等情况;监理单位建立和落实总监和专监到岗履职考核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隐患和复核等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建设单位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情况;施工单位组织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或论证、技术交底、施工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环节情况;监理单位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专项巡查情况。
3、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情况,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临边洞口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部位的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情况。
4、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定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生活、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5、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安全培训体系建设,落实“安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法定培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施工项目部根据施工作业环境、不同阶段、关键节点等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问题解决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2、专项检查组要强化对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得到彻底消除前,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曝光。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