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管理,有序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10号)和常熟市住建局《2018年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住建[2018]25号)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6号)、常熟市住建局《关于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8]19号)等文件精神,我站决定组织开展春节节后复工、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暨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工程参建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9日。
第二阶段为建筑安全监督站进行监督抽查阶段,时间自3月12日至3月23日。
二、整治范围
本市范围内所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整治内容和重点
1、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工程项目正式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等工程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重点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吊装、临建设施等的检查验收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复工前工程实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情况等。
3、春节后新进、转岗、换岗建筑工人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复工前各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包括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情况;出入口、主要道路等的硬化情况;易扬尘材料覆盖密闭情况;车辆冲洗装置设置情况;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的规范清运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当前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把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头。
2、各单位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共同实施,共同确认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复工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书面记录,未组织复工安全检查或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坚决不予同意复工。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以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提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各单位应于3月9日前,将《2018年春节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备案表》报送至我站综合科(黄河路219-1号413室);于3月16日前,将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站综合科。我站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复工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