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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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品住房精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到2020年江苏住宅产业现代化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以上”的宏伟目标,并将苏南地区列为成品住房重点推进地区。近几年来,为配合江苏省和苏州市做好成品住房建设工作的推进,我市成品住房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建设标准逐步提高,目前已有成品住房的小区交付使用。在成品住房推进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是仍有部分成品住房在精装修过程中存在一定施工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成品住房精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参建各方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成品住房精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分工
    1、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精装修工程实施前,施工区域内相关参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精装修工程平行发包的,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协议中应明确各单位的施工区域范围和责任内容,特别是涉及施工升降机、施工临时用电等存在共用现象的,应明确日常操作、巡查、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的责任单位。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总承包和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作业人员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人。施工项目部要根据精装修阶段的施工特点,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要点和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强化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周边环境和安全要求。
    3、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增加精装修阶段安全监理的内容,并在精装修实施前单独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安全责任,细化精装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巡查、旁站和验收的内容。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1、强化日常施工安全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要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领导带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检查、班中巡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开具书面检查记录,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由专人负责核查,做到每个安全隐患都及时闭合。监理单位要根据精装修监理细则,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巡查,加强旁站管理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精装修阶段需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精装修工程属于分包的,还须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严禁乱挂、乱接、乱绑和随地拖拉电缆线,严禁使用拖线板。室内作业采光不足时,应按规范设计施工照明系统,供电电压、线路架设、灯具使用等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合理选用。
    3、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对于成品住房精装修阶段,防范火灾事故,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作,一方面要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作业人员应能迅速安全地疏散撤离。施工现场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消防防火措施。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相应规格和型号以及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落实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过期失效、压力不足等情况时要及时更换。明火作业要严格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或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和隔离。室内装饰采用的各类油漆及其有机溶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应装入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保持通风良好。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区等要合理布局,装修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保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施工产生的废木料、木屑、包装袋等易燃建筑垃圾应堆放于专用场地并及时清运。楼道内任何时刻都必须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疏散标识清晰醒目。
    4、有效消除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精装修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交接手续,联合对电梯门洞、外墙窗洞、管道井洞等临边洞口进行全面查勘,根据查勘的实际情况编制精装修阶段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电梯、窗扇、管道设备等未安装到位的,应做好相应位置的水平和垂直防护,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原有防护设施的,应预先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看护。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和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阳台、设备平台、外墙窗洞等外侧脚手架已拆除位置,应采取防止人员向外坠落的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平台应通过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方案,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扶梯,在平台明显位置设置允许负载和允许作业人数的限载标识牌,施工中严禁超重、超高堆载和超人员数作业。
    5、严格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精装修施工单位需要借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应签订借用协议,人员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正确合理使用。精装修施工单位利用已安装好的永久性电梯运输建筑材料的,电梯必须经检测合格且取得电梯使用标志,在使用期间配备专职电梯驾驶员,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和使用电梯,严禁超员、超载。
    三、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反应演练
    1、项目部应根据精装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对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科学评估,本着有效应急科学处置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险情时的逐级报告、抢险自救、紧急疏散、物资供应和警戒保卫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根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到岗到位。应急救灾物资配备齐全,存放地点合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采购、存贮、维修、保养、配发等工作,发生险情时能在第一时间取用。针对各种类型的伤害(如窒息、骨折、出血、烧伤、中毒等)制定相应的救护方式和抢救措施,救援人员应经培训,掌握简单的初步救护技能。
    2、项目部应根据应急预案中的主要风险点,加强对工人发生事故时报告、疏散和逃生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行实操训练,提高建筑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缩短救援人员的应急响应时间,检验公司和项目部的应急处置能力。项目部要保留演练的相关记录,包括演练方案、签到、过程照明和录像等,并做好演练总结,积累经验,为应急救援预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可靠的实践证明。
    精装修工程是成品住房的最后一项施工内容,在整个成品住房的施工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各参建单位应充分认识精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精装修施工阶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好成品住宅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安全关,为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夯实基础。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