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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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7〕818号)和近期各级安委办、消委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我站于10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有141个建筑工程项目书面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共计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237条。
    11-12月份,我站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督查,共监督抽查建筑工程项目206个/次,发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7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6份,安全监督抽查记录53份,发现并督促消除消防安全隐患217条。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并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主要消防安全隐患自觉进行整改,安全生产意识有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未编制防火技术方案,现场无消防总平面图、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未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定期考核;动火作业未履行三级审批手续。部分务工人员集宿区未编制用电方案。
    2、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部分消防器材放置位置不当,部分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部分务工人员集宿区存在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照明设施,无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部分务工人员集宿区活动房间距偏小,活动房窗户安装有阻碍逃生的栏杆,未设置消防车环形通行的回车场。
    3、消防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部分工程项目制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应急组织机构的人员未实际到岗,应急器材和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一线工人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处理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被开具《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记分。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7〕8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以及全国 “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2、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核、落实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施工区、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3、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一是要结合当前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特点,重点做好对务工人员集宿区的用电管理,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线路应全面检查老化状况,同时加强工地取暖管理,严禁工人私自采用明火取暖。二是要坚决禁止建筑工地出现施工、仓储、生活住宿混合在一起的“三合一”违规行为,特别是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严禁在活动房窗户上安装阻碍逃生的栏杆。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在消防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检查。四是加强火灾预防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建筑工地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加强工地开工前的消防安全布置规划,编制好集宿区用电的方案,特别是做好务工人员集宿区临建设施的平面布置,确保消防间距、消防通道、临设结构材质、消火栓设置等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