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隐患,根据年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苏州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17〕177号)、常熟市住建局《常熟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常住建[2017]222号)等文件精神,我站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基本情况
7月上旬,我站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市有71家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并上报了自查记录,累计上报排查建筑工地105个、起重机械设备422台、各类脚手架512个,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467条。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站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共计督查建筑工地40个,发出局部停工通知书6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抽查记录2份,责令暂停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15台,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3条。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总体上各单位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并上报相关记录,但自查自纠工作还不够细致,施工现场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
(一)安全行为方面
1、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自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2、个别塔吊和施工升降机顶升加节后验收记录和附墙合格证不齐全;3、个别工地检查时未提供起重机械安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4、部分起重机械日常、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或流于形式;5、部分资料中未见起重机械维保人员资格证,相关操作人员调整后未及时变更。
(二)现场实物方面
1、起重机械
①个别塔吊标准节、加强节混装,附墙框设置与说明书不符;②部分塔吊基础积水,标准节、附墙框等部位螺栓松动,螺栓长度过短;③部分塔吊力矩限位、回转限位、高度限位、小车幅度限位失效;个别塔吊小车钢丝绳锈蚀、断绳保护装置失效;④个别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与规范不符;⑤部分施工升降机背轮螺栓松动,围栏门电气联锁装置不灵敏;⑥部分施工升降机楼层出料平台安全门缺失或平台与升降机间隙较大;⑦部分吊篮高度限位失效,安全锁用铁丝绑扎,连接螺栓松动,配重未可靠固定;⑧个别井架上部附墙提前拆除,自由端超高,上限位位置偏低,吊笼门缺失,楼层停靠装置被绑扎等。
2、脚手架
①个别提升脚手架下拉杆、穿墙螺栓松动,板墙部位缺临时固定措施,底层封闭不严密;②个别悬挑脚手架固定端与悬挑端长度比值小于1.25无加固措施,部分悬挑卸料平台端部锚固不牢固,出料通道未满铺;③部分室内移动操作平台、个别楼梯部位满堂脚手架搭设简易,立杆间距过大,操作层脚手板未满铺;④部分脚手架内档较大未进行防护或防护措施不严密,连墙件数量不足或临时拆除后未及时恢复,操作层防护栏杆不齐全,脚手板未满铺,个别脚手架剪刀撑、扫地杆缺失严重,局部存在立杆吊空现象;⑤个别内天井部位脚手架未采取有效措施与主体固定;⑥部分外脚手架操作层建筑垃圾、零星材料较多未及时清理,个别室内砌筑脚手架上材料堆放过多等。
三、处理措施
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未及时上报自查自纠资料和督查时发现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未上报自查自纠资料项目
常熟市2013B-012地块港龙香江华庭二期8#、9#、10#楼工程。
施工单位:盐城市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申锡机械有限公司。
2、现场检查时仍存在较多隐患项目
①常熟市2013B-012地块港龙香江华庭二期8#、9#、10#楼工程。
施工单位:盐城市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维保单位:申锡机械有限公司、江阴市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②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吨谷胱甘肽项目的综合楼,甲类车间,丙类车间,辅助用房(丙类仓库),辅助用房(甲类仓库),公用工程站,门卫1,门卫2,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1,2工程。
施工单位: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③2015B-029地块住宅用房7#、8#、9#、10#、11#、16#楼及一期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
施工单位: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④常熟市2015A-018地块柏悦华府4#、7#和8#楼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维保单位: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对被开具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记分,对未报送自查自纠资料且被开具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相关单位报送市住建局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四、下阶段工作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立即落实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予以消除。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类似安全隐患。
2、严格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苏住建规[2014]4号)等规定文件中有关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的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要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对起重机械基本情况、安拆方案、人员资格、安拆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审核审查程序;落实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在装拆、使用、顶升降节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4、进一步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脚手架应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应切实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加大对脚手架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架体构造、内档防护、连墙件设置、架体荷载等,确保安全使用。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