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17]73号)文件精神及各级安委会、住建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细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市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
二、强化现场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认真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基坑支护、脚手架、特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及各项临时设施等受汛期因素影响较大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排除隐患。要加强雷雨大风天气施工安全管理,外脚手架、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施工现场的道路、机械设备基础、脚手架基础、深基坑工程等部位要合理布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地,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现场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有效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加强基坑的变形观测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一旦发现变形超报警值及防汛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脚手架和临时设施管理。加强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四周排水、连墙件、剪刀撑、悬挑钢梁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脚手架架体稳定;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加固和检查,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
(三)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设施、缆风绳等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保证设备设施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
三、加强值班值守,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准备工作,配备足够防汛物资和设备,有条件的可组织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从细节处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汛期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