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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建安监[2017]10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7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全国、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017年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时刻保持思想警醒,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清明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所承建工程实际,对本单位清明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加强源头管控,加强重点时段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高处施工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力度和春季建筑施工现场火险隐患的防控力度,及时防范各类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清明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到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信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妥善措施科学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