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安全监督
通知公告
简讯报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监督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房产开发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常建安监[2016]32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房产开发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约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的80%以上。为全面做好我市房产开发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结合当前实际,我站将组织开展房产开发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产开发项目。

    二、整治时间

    1、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即日起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1月19日前书面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2、第二阶段为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督查阶段。11月20日至30日市安监站将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根据相关要求,监督抽查将采取暗访暗查的形式。

    三、整治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期限之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安监站综合科(黄河路219-1号413室,联系电话:52884780)。对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上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暗访督查中发现措施不到位,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工程,我站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6年11月1日